中漫国华(金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29日 |
招标采购正文
中漫国华(金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
挂牌日期:2023-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32023ZJ1000058 |
|---|---|
| 项目名称 | 中漫国华(金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3%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 |
| 转让比例 | 33 |
| 挂牌价格 | 1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3-06-29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6.标的企业中漫国华(金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中漫(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交汇”系统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148.5万元人民币未实缴,依据出资人章程规定,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8.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翁女士,联系方式:17858939019。 9.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职工安置方案: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劳动合同关系。 2、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承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过户及办证等一切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股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4、受让方在受让股权的同时,承担足额缴纳出资义务。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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