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3-85)义乌市苏溪江北综合市场一楼部分物业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江北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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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 3、房屋按现状形式出租,由承租方负责拆除摊店结构及垃圾外运,并给予15天免租金清空期。出租方负责安装消防烟杆、喷淋设备。 4、给予承租方免租金装修期2个月。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房屋物业费按2元/㎡/月计算,拟定为25920元/年收取,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公共设施维护、创建创安及垃圾清运(不包括餐饮垃圾)等,若有变化,将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水、电费按市场约定收取。 6、房屋的经营审批事项由意向竞租人根据物业用途及清单信息应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若该房屋竞得后,竞得人无法办理经营审批,并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申请的,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解除,由此对竞得人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出租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7、若承租方为法人的,则需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签订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函(具体签订人由出租方根据工商登记信息决定)。 8、房屋内安全、创建等事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服从市场统一管理,达到创建、创安等工作标准要求。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在房屋内销售的各类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义乌】市颁布的有关产品质量的规定;严禁承租方于物业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时,承租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房屋竞得人自第二年起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11、合同签订: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否则出租方有权通知竞得人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并扣除竟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补偿出租方的损失,由此对竞得人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13、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1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15、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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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00000.00 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前三年不递增,第4-5年租金在第一年成交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出租用途 除餐饮与加工厂外的其他业态(须包含部分生鲜功能)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改变或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 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 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 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 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 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 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 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承租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租期 5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2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否 -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自由报价:2023年6月28日上午8:00开始; 2、限时报价:2023年7月5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限时报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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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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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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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85552288 联系地址 义乌市北苑街道世俊路333号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虞女士 电话 0579-89906623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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