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山南市粮食局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 采购条件
我公司受琼结镇雪康社区的委托,对琼结镇雪康社区防野生动物围栏及相关附属材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内容:(略)
资金来源:(略)
采购预算控制价(报价上限):(略)
质量要求:(略)
交货时间:(略)
交货地点:(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号,每日上午 (略)时至 (略)时,下午 (略) 时至 (略)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持询价通知书购买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或(略)年企业相关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缴纳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当月开始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1.6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略)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地点为西藏浩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南市乃东区贡布路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到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8.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及地址:(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 公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