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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T23053)S202嘉象线慈溪段(X101西龙线K45+798~K50+472 段)路面提升工程设计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16日
招标采购正文

S202嘉象线慈溪段(X101西龙线K45+798~K50+472 段)路面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QT23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2嘉象线慈溪段(X101西龙线K45+798~K50+472 段)路面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以关于下达新增普通省道路面提升工程三年项目库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嘉象线慈溪段,西起松浦路,东至灵峰浦;规模及投资:本次对X101西龙线K45+798~K50+472 段沥青路面进行维修提升,长4.674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内容主要为沿线沥青路面维修提升等内容。工程投资估算3670.6万元,其中建安费3033.6万元;标段划分:1个;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原路况调查及相关检测,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相关服务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相关档案存档为止;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原路况调查及相关检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阶段服务(包括工程测量、定位、放样等)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另须符合附录1-附录5的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26 日17 时 00 分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慈溪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等。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月 11 日09时30分。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慈溪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市级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 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次设计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8.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8.4 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服务指南。

8.5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操作手册》、《宁波投标工具操作手册》。

8.6 投标制作软件工具《宁波施工投标工具》(版本号:4.5.0.1)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慈溪)-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级平台下载。

8.7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 慈溪市慈百路209号

联 系 人: 方工

电  话: 0574-630196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2018号辰佳大厦6楼

联 系 人: 施工

电  话: 0574-63086545、63905833

传  真: 0574-63905833

电子邮件: 765498399@qq.com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与招标阶段相适应的设计批复文件。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提供公开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设计批复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3月、4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道路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造价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类)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1

由项目负责人或道路工程分项负责人担任。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委任的主要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如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拟委任的主要分项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3月、4月、5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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