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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正村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农贸市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河南-洛阳-洛龙区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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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正村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农贸市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略)

3、资金来源:(略)

4、项目建设地点:(略)

5、项目概况:(略)

6、标段划分:(略)

7、招标范围:(略)

8、工 期:(略)

9、质量要求:(略)

(略)、安全目标:(略)

(略)、文明工地目标:(略)

(略)、扬尘治理目标:(略)

(略)、招标控制价:(略)

(略)、政府采购政策:(略)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 [(略) ]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略)〕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略)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网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8时(略)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略)年(略)月(略)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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