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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商贸·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剩余场地出租项目1(租期三年)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镇海区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6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宁波商贸·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剩余场地出租项目1(租期三年)
租赁底价7.862400万元项目编号NB2023ZL100310
保证金20000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2023-06-06 至 2023-06-14租期
业主宁波市商贸配送有限公司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330211类型公房出租
特色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租期
免租期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3-06-06挂牌截止时间2023-06-14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交付宽限期届满出租方因清退原因仍无法交付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if !supportLists]3、[endif]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5、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6、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申购证金原路退回。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8、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7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9、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10、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1、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时前。

12、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完成资格终审。

13、集中看样时间:挂牌公告截止日之前第3个工作日,集中看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王老师0574-88086685。

14、竞价时间:挂牌结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9点30分。

出租方案1.租赁位置及面积:标的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镇宁东路1299号,出租面积390平方米,租期三年。承租方应确认了解所承租场地的状况、位置和计价面积。 2.租赁用途:仅用于包装、分拣、仓储以及配送使用,要求承租方自用,不得转租,不得违反经营或擅自变更房屋用途。 3.租金政策:无免租期,租金不递增。 4.租赁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2%,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在合同终止时,若承租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出租方付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房屋后,保证金在三日内无息返还。在承租方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5.其他费用:①物业费为9360元/年,一年一付,首期物业费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下一年度物业费在上一年度物业费到期前20天内予以支付。②承租期间,租赁期内,承租方需承担下列费用: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的初装费、增容费和使用费,租赁物的维修和装修费用,国家规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各类税费、停车费、卫生费等。③承租方需保证场地经济投入≥10万元,用于设施设备改造、升级等。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烟油、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承租方在涉及到房屋结构、水电等管线移位等装修方案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并将装修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该出租房屋。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对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位置、环境、设施、物业及水电可供容量等现状进行全面了解,成交后,出租方不再为其改变条件进行投入。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合同。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承租方资格条件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没有司法判决及执行信息; 3.未被“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记录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 4.意向承租企业须满足在挂牌日前经营范围内包含日用百货、化妆品批发的内容(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2%,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4701012300349916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宁波商贸·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剩余场地出租项目1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详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镇宁东路1299号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权属证明
面积(㎡)资产概述标的位于城市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园区一楼东侧,详见附图。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交易机构网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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