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石门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3年6月5日 |
发布时间:2023-06-05 11:2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石门山塘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石门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3-330602-04-01-33396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财政:100% 集体:/ % 私人: / % 外资:/ % 其他:/%,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石门山塘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内容有整治坝顶坝坡、改造溢洪道、改造放水设施、新建上坝道路、新建交通桥、库区清淤、新建监测及其他运行管理设施等。招标估算价约为455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4 工程类别:水利三类。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
2.6 标段划分:/ 。
2.7 招标方式公开(公开或邀请)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预审或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企业在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3.3.3企业在/ 年/ 月/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本工程对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上述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
备注: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3.7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不得低于90%,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90%;拟派其余人员到位率不得低于85%,月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 85 %。
3.9本项目不接受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上述部门不良行为通报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投标。
3.10中标人应严格执行《绍兴市水利局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银保监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绍市水利〔2020〕57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2018﹞77号)文要求,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农民工工资六项制度。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6日08:30 时至2023年06月12日17:00 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8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06月24日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32511450484327]
[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000332252384000041]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采用电子投标及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8日0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 3楼336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地 址:袍渎路中节能绍兴科创园02幢501室
邮 编:312000邮 编:312000
联 系 人:陈家坤联 系 人:陈洁
电 话:0575-88714386 电 话:13957525092
招 标 人: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红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