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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舟山医院开展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学习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采购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舟山- 发布日期: 2023年6月5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舟山医院《物资与服务招议标采购管理制度》和《关于开展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学习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20]01号)精神,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院内自主采购(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编号:ZYCG-Q.F.X-2023-046

四、项目名称:2023年舟山医院开展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学习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

五、采购预算:56400元(金额历史数据仅供参考,按实际报名人数结算),按分成分例支付给中标商≤20%。

六、报名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12 日17:00为止(评标前一天),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代表姓名和联系电话+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准备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印章),报名内容以PDF或word发至邮箱wzcg1226@163.com,并电话确认。

七、报名确认电话:0580—2292568联系人:徐女士

八、投标人身份确认和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人于2022年6月 13 日上午9:00点前现场确认;加盖鲜章的纸质版议标文件一正二副(提供正本扫描电子文件)和报价表(单独密封包装)提交给舟山医院物资与服务采购中心。

九、议标时间:2022年6月 13 日上午9:00

十、议标地点:舟山医院行政楼二楼1228评标室(浙江省舟山市临城定沈路739号)。

十一、议标资料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议价,否则取消资格。

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二、议标顺序:按项目及报名顺序先后进行议价。

十三、项目采购需求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

1.2特定资格 :《关于开展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线上学习的通知》(浙继委办发[2020]01号)精神中入围第三方服务单位。

1.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范围:医院当年立项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2课程录制:合作方根据项目负责人需求提供上门拍摄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或提供远程录课软件、设备及教程,并提供远程指导。

2.3课程制作:合作方需按照《浙江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程规范(试行)》和(或)医院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培训课件的剪辑制作。制作完成并和医院确认后,方可上线并上传至浙江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后台。

2.4课程管理:合作方负责培训项目学习资料整理,并按照要求在浙江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学习系统上线与发布等事宜。未经医院允许,合作方不得开放课程下载。

2.5课程的原始著作权归医院相关的授课老师,未经医院允许,合作方不得对课件以光盘或其他电子介质形式用于其他用途。

2.6能提供在线支付功能,以收取参培学员的费用,并开具正规发票。能解决学员提出的于支付有关的一切问题,包括退款退费、发票错开补开及其他相关问题解答等。

2.7能提供与医院合作的线上继教项目的运行情况,包括学习数据、评价反馈等。

2.8对于我院经省继教班审核通过的公益项目、免费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要求医院向其支付培训费。

2.9根据浙江省医学会关于调整“浙卫培训学习”平台相关费用的通知,收费标准为13元/学时,共4个线上项目,每个项目15学时,预计每个项目70人参加培训。(按实际报名人数结算)

2.10服务期:2年。

3、议标资料编制要求:

3.1根据项目要求详细承诺各条款。

3.2提供开标前近三年来的同类项目业绩或市场覆盖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且同一单位多个合同只能计1个)。

3.3提供本项目详细服务方案(包括并不限于:拍摄、制作、剪辑等)。

3.4提供项目设备清单。

3.5提供售后方案。

3.6其他优惠方案。

3.7承诺在浙江省各医院合作单位中,采购人所得分成比例最高。

3.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以分成的模式,医院支付给合作方的比例≤20%(超过20%作废标处理)。

注:分成比例20%包含系统维护费。

2、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包装,不能与投标文件放在一起,否则废标处理。

4、本项目二次报价方式。

5、如投标人是中小企业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十五、本着体现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在参加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中,需签订《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2

附件1

1、初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培训费分成比例:

医院:%;服务商:%。

注:1. 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 期

2、最终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报价

培训费分成比例:

医院:%;服务商:%。

有关承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 期

注:1、此表不随磋商响应文件一起密封、递交,准备已盖章的空白表多份备用。

2、在磋商结束后,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密封、单独提交。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舟山医院:

本着体现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本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如有下列虚假应标情形的:投标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资质、业绩、检测报告、中小企业证明(承诺)等资料或修改(伪造)产品技术参数(或技术数据)参与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中产品技术参数(或技术数据)真实但达不到采购需求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数据)要求,而且澄清解释确定无法经过合法的免费加装、改装、增加配置或服务等满足采购需求,而本投标人在采购需求响应中虚假响应为“符合或满足”的情形。承诺遵守舟山医院有关虚假应标处理的如下规定:

1、在评标现场发现并经投标人澄清解释确定属于上述虚假应标情形的,取消投标资格。

2、中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为通过虚假应标方式谋取并经采购组织部门复核属于上述虚假应标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3、在履约验收中被发现并经医院确认有上述虚假应标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4、投标人一次虚假应标情形的,医院官网进行公示警告;1个年度中,投标人二次虚假应标情形的,医院官网进行公示警告并禁止本年度内继续参与医院自主采购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连续2个年度都有虚假应标情形的,医院有权将该投标人列入黑名单并处以1-3年禁止参与本院自主采购投标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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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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