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城市滨水漫步道四期及管理用房工程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缙云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21日 |
一、招标条件
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缙云县城市滨水漫步道四期及管理用房工程EPC总承包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缙发改投资〔2022〕286号,建设资金为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EPC总承包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核心主城区边缘,用地面积为125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滨水漫步道、管理用房、节点、公厕及停车场等。项目概算总投资5221.8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097.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75.32 万元,预备费 248.66 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
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各类专题论证相关内容、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各类各阶段所涉的评估、咨询、检测、监测、测量、测绘、备案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不包含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内容)。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8个月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如为注册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设计负责人: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
(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在建工程: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应征得原项目业主同意和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不超过3家。
6、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7、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此项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过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单个项目合同价3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指:景观园林提升、生态景观提升或绿道栈道。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3年03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公示时间:2023年03月21日-2023年03月24日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电话:0578-3012092
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401室
电话:0578-3261696
联系人:刘锦秀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附件下载:缙云县城市滨水漫步道四期及管理用房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公示版.pdf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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