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两站”招商引才智慧平台建设(三期)竞争性磋商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上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26日 |
项目概况
“两站”招商引才智慧平台建设(三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CH-FW-2023747
项目名称:“两站”招商引才智慧平台建设(三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280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两站”招商引才智慧平台建设(三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45会议室/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四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10-64451309
质疑联系人: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10-64451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层42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文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10-62355611
质疑联系人:纪志达
质疑联系方式:010-62355611转2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445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层423室
联系方式:张文娟:010-6235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
电 话: 010-62355611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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