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师范大学文二路校区幼儿教育户外场地改造项目设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26日 |
项目概况
浙江师范大学文二路校区幼儿教育户外场地改造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2023CS051101
项目名称:浙江师范大学文二路校区幼儿教育户外场地改造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83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4983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完成设计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施及设备(雕塑、儿童游乐器械)等设计、参与各类验收、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服务,详见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配合项建可研编制单位直至获得可研批复。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批30天。初步设计批复后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核(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西侧连廊评标室,供应商在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我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我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磋商响应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将被拒绝。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电子交易说明(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2)供应商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4)“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人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非采购人操作原因引起的不能取读U盘“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有疑问,可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支持。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杭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172781
质疑联系人:骆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282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志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55895166
质疑联系人:孟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6025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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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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