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波大道136号七楼4间等23处营业房公开拍租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19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GYCQ2023051900000161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恩波大道136号七楼4间等23处营业房公开拍租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类型 | 营业房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5-19 15:14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05-26 17:00 |
| 标的名称 | 桂花路60号第4幢东起第1间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80.2 |
| 起拍价(元/年) | 156,025 | 保证金(元) | 2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5: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56025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桂花路60号第4幢东起第1间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西路41号第2幢一楼东起1-4间(2-1)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6 |
| 起拍价(元/年) | 71,963 | 保证金(元) | 2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1963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西路41号第2幢一楼东起1-4间(2-1)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西路41号第1幢东起第3-4间(1-3)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7.6 |
| 起拍价(元/年) | 39,186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4: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9186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西路41号第1幢东起第3-4间(1-3) | ||
| 标的名称 | 站南弄1-15-①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5 |
| 起拍价(元/年) | 23,488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0: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3488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站南弄1-15-①号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西路41号第2幢一楼东起第6-7间(2-3)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2.4 |
| 起拍价(元/年) | 37,099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5: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7099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西路41号第2幢一楼东起第6-7间(2-3)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路8号一楼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1.98 |
| 起拍价(元/年) | 533,094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33094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路8号一楼 | ||
| 标的名称 | 桂花路60号第3幢东起第6-7间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72.2 |
| 起拍价(元/年) | 214,250 | 保证金(元) | 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1425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桂花路60号第3幢东起第6-7间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西路41号第2幢一楼东起第5间(2-2)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5 |
| 起拍价(元/年) | 18,560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5: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856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西路41号第2幢一楼东起第5间(2-2) | ||
| 标的名称 | 花坞南路7-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2.88 |
| 起拍价(元/年) | 29,153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9153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花坞南路7-4号 | ||
| 标的名称 | 文居街1076、1078、1080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619.15 |
| 起拍价(元/年) | 305,086 | 保证金(元) | 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305086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文居街1076、1078、1080号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路8号二楼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11.49 |
| 起拍价(元/年) | 79,586 | 保证金(元) | 2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79586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路8号二楼 | ||
| 标的名称 | 桂花路60号第3幢东起第4-5间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79.2 |
| 起拍价(元/年) | 235,022 | 保证金(元) | 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35022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桂花路60号第3幢东起第4-5间 | ||
| 标的名称 | 恩波大道136号七楼4间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9 |
| 起拍价(元/年) | 20,597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09: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0597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恩波大道136号七楼4间 | ||
| 标的名称 | 大寺弄19号第6幢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66.38 |
| 起拍价(元/年) | 20,110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7: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011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大寺弄19号第6幢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西路41号第1幢东起第2间(1-2)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8.8 |
| 起拍价(元/年) | 20,128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4: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0128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西路41号第1幢东起第2间(1-2) | ||
| 标的名称 | 物资大楼八楼809、811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0.5 |
| 起拍价(元/年) | 8,722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8722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物资大楼八楼809、811室 | ||
| 标的名称 | 物资大楼八楼804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75 |
| 起拍价(元/年) | 5,33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33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物资大楼八楼804室 | ||
| 标的名称 | 物资大楼八楼810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75 |
| 起拍价(元/年) | 5,33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33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物资大楼八楼810室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西路41号第1幢东起第1间(1-1)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4 |
| 起拍价(元/年) | 12,201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2201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西路41号第1幢东起第1间(1-1) | ||
| 标的名称 | 物资大楼八楼805室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75 |
| 起拍价(元/年) | 5,330 | 保证金(元) | 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29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5330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物资大楼八楼805室 | ||
| 标的名称 | 苋浦路22号二楼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0 |
| 起拍价(元/年) | 22,995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22995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苋浦路22号二楼 | ||
| 标的名称 | 站南弄1-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2.62 |
| 起拍价(元/年) | 42,326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42326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站南弄1-1号 | ||
| 标的名称 | 龙浦街284-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 |
| 起拍价(元/年) | 12,118 | 保证金(元) | 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5-30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起始价12118元/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勘查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拍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 2、对于标的物的用途、业态需符合规定,本标的物不得经营杭州市消防、市场监管、卫生环境、治安等职能部门限制的业态,严禁经营餐饮、棋牌、五金加工、汽车维修及化学危险物品类等有噪声、有污染、易引发危险的行业(原承租人有经营上述业态的,经产权方同意后,允许拍得后继续经营原业态) 3、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次付款,详见《合同》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赁费用,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10%的履约保证金,缴清钱款后与出让方签订《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6、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知》、《其他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事项,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联系电话:63335211 | ||
| 标的物地址 | 龙浦街284-2号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汪女士 | ||
| 联系电话 | 63335211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竞买人对标的物的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需在报名之前联系出让方,征得书面同意(意向书)后才能报名竞拍,一经竞拍成交无法撤回,需照常履约,若有违约行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买人未经同意拍得标的物,致使标的物无法使用,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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