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3-34地块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滨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15日 |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3〕22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3-3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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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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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3-34地块 |
编号330381004203GB02999W00000000号 |
瑞安市东山街道,陈虬路以南,雅儒河以东,沿河以北,地块编号为03-34 |
5751.76 |
5751.76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869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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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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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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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 |
>1.0,≤1.05 |
≤43% |
≥25% |
≤18m |
5751㎡<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6039㎡ |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3〕36号)。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6月4日9时至2023年6月12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3年6月4日9时至2023年6月14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本宗地为公开出让地块。另地块竞得人需有偿代建该地块周边的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3-05地块绿地项目及东山西单元03-35地块周边边角地项目。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按代建协议执行。代建协议由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关。公开出让部分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代建履约协议和代建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字第330381202300089号)及《规划审查意见》(瑞资规审(2023)043号)作为出让方案附件。
3、该项目按照《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项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并不得少于20平方米。
4、人防配建相关要求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温政办〔2021〕71号要求执行。该项目居住用地上的各类住宅及计入公摊面积的配套设施等按地面总建筑面积8%,未计入公摊面积的配套设施按5%比例核算人防应建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可以申请异地建设。
5、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市审批服务中心H区104室)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5817076(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pointContent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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