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宁市高新区零星交安设施工程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海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11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海宁市高新区零星交安设施工程已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标线、标志牌、信号灯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99万元,计划工期:承包期限一年,具体按照施工(维修)任务单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8日14时00分,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递交时间:2023年5月18日13:30时至14:00时,递交地址:杭海新区政务中心六楼(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长安镇 地 址: 海宁市长安镇长安路55号
邮 编: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 18967342823
传 真: 传 真:
2023年 5 月 10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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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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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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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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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 许可证 |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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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提供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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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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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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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类似业绩 |
具有201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交安设施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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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
注:1、复印件必须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2、评委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虚假,将作废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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