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第JGJC01标段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拱墅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4日 |
发布时间:2023-05-04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第JGJC01标段招标公告 |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46001001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项目名称)已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浦发改[2022]1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pj.gov.cn/pjzx/ggzy/)(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合温高速公路项目主线里程桩号K142+942.975~K208+741,主线长约 65.848 公里。本项目为高速与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工程起点桩号 K189+489,终点桩号 K190+345,总长为856米。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概算总投资为2456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6376万元。 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按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相应的标准、规范执行。 2.2主要结构形式: 先行段设大桥248 米/1 座, 中隧道574.5 米/1 座,先行段桥隧占比96.1%。 2.3 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发包人对试验检测报告的认可,并通过交工质量评定备案止。预计服务期12个月(暂定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次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设1个标段为第JGJC01标段,主要服务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含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外观质量检查等的交工质量检测内容,出具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报告、桥梁荷载试验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参数及频率按《浙江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浙交【2019】184号)文件执行。本次招标估算价为80万元。 2.5试验检测标段划分:设1个检测标段,即 第JGJC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的施工自检单位、监理中标单位及其所属的试验检测机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投标截止日为准)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浦江县域内企业可以免交投标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企业若出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应不足本项目所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4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 4.3 招标人将于2023年05月10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 4.4 保证金信息 |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3年05月24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41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6627569943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3122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51146011245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 4.4.2 采用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3年05月24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09时30分。 |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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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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