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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第五医院检测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婺城区 发布日期: 2023年4月20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金华市第五医院检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T-2023-CG024

项目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6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第五医院检测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金华市第五医院(浙江医院金华分院)迁建项目检测服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类见证取样检测(含建筑材料、节能材料、幕墙材料、防火材料等涉及到检测的所有材料)、幕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及专项检测等,(包括本次采购中不确定的一些功能性检测),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满足工程整体进度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内容进场检测,实际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检测成果报告。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房建或通用)资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幕墙工程检测资质、人防检测资质;且具备相对应的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2)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3)须具有省级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证明、国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和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278611&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9f08a410d20011ed8d34955429cecc7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其他事项:(1)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2)见招标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 姜峰 联系电话: 13905792828 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 朱晨祥 联系电话: 15857978811 0579-829995817.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第五医院

地 址:金华市五一路20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坚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368512

质疑联系人:姚坚申

质疑联系方式:13505798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999号万泰公园大道A座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05790219

质疑联系人:龙晓云

质疑联系方式:186057907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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