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项目(JS-13-d4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4月7日 |
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项目(JS-13-d4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3057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项目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1-330212-04-01-13851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JS-13-d4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44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59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859.57平方米,共15个单体(1#、3#为26层、2#、10#为24层、4#~6#为27层、7#~8#为25层、9#为21层、11#~13#为1层、14#-1~14-2为二层),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4740.1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总承包范围:前期塘渣回填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含围护桩、工程桩)、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建筑、暖通、电气、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工程】、地上主体【含建筑(土建、幕墙)、暖通、电气、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工程】、抗震支架、光伏发电、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精装修工程(含空调),室外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范围:前期塘渣回填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含围护桩、工程桩)、围护工程、地下室工程【含建筑、暖通、电气、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工程】、地上主体【含建筑(土建、幕墙)、暖通、电气、消防电、给排水、消防水工程】、抗震支架、光伏发电、室外消防水、室外电气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次招标范围:精装修工程(含空调),室外附属工程,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637604366元。
2.3施工总工期: 900日历天,开工后15个月内具备附属工程进场条件,开工后18个月内具备装修进场条件。展示区(详见红线圈)范围内的建筑需要在2023年7月30日之前具备全面装修和附属工程进场条件;2023年9月30日之前需要移交使用。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信息等进行查询,如为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
(http://ggzy.zwb.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文件工具及标书上传等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服务电话0574-88115683。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 2.4000878198。)
6.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 日13时00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互联网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中的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 人:方工
电话: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玥光宝盒大厦8楼
联系人:李老师、干雪婷、蒋季颖
电 话:0574-88255616、13456148310、13567496510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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