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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9省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关稿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9省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鄞州区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鄞东环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横溪镇、东钱湖镇。

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约8.057公里,设桥梁1293米/4座,隧道5110米/4 座。功能定位为主要集散公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80 公里/时,双向四车道,设计荷载公路-I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3.26亿元,建安工程费约为14.59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将分为3个子包,具体内容如下:

子包1:本项目全线的施工、监理及竣(交)工检测等招标代理和全线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

子包2:本项目全线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

子包3:本项目全线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含管线迁移)及结算审核。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服务时间要求:

子包1:招标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完成,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的报告,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子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整的报告,且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子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计结束止。

子包划分:3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子包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同时承接过公路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和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达到6亿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业绩(业绩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业绩可为不同项目)。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投标人拟派的造价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造价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代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或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2子包2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接过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6亿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业绩。

3.2.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造价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3子包3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承接过公路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到6亿元及以上的造价咨询业绩。

3.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造价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4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3个子包分别进行投标,但仅能作为一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和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16时00分之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88090301。

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项目名称)。

账号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00101220014198540285

4.3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招标人(代理人)在投标现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子包:人民币贰万元

5.2投标人应于2023年4月18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一次性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账号:子包1:6235390020068965682

子包2:6235390020069002287

子包3:6235390020069002386

5.3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0574-28830175。

5.4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分子包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3)-133”(项目编号),并注明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鄞东环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孔佳钰、许丹、张燕平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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