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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电力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鄞州区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29日
招标采购正文
  1. 招标条件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电力工程监理;
    2. 建设概况: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电力工程的临时用电和正式用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其中:临时用电包含2座200kVA欧式箱变,15座400kVA欧式箱变,TBM进洞口处315kVA箱变2座,800kVA箱变2座,1000kVA箱变2座,3150kVA TBM升压箱变2座及电缆等附属配套设施;正式用电包含4座200kVA欧式箱变及电缆、配电房等附属配套设施。
    3.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4.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奉化区南部山区;
    5. 资金来源:自筹
    6. 出资比例:100%
    7. 资金落实:已落实。
    8.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6223.4186 万元。
    9. 招标范围: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电力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宁波市水库群东西线联通工程电力工程施工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服务。
    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

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1.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2.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要求。
    3. 进度要求:同施工工期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专业资格);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4投标必须为企业自行参与,严禁挂靠、串通等行为。

3.5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人将以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是否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要求。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资料到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邮寄方式报名):

(1)报名登记表、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总监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请投标单位在支付标书费且邮寄报名资料后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是否报名成功。

  1. 招标文件售价、购买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以下帐户:

户名: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帐号:33101983679050502597

特别说明: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投标人登记表上备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开票相关信息,未备注相关信息的本公司一律开具普通发票。2)标书费到账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默认标书费缴纳不成功,且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通过电汇、网银形式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汇款备注信息栏必须注明正确的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例如NBGZZB123030标书费)。招标编号未注明或不规范的汇款将视为误交款,该投标人视为缴纳标书费不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关于费用缴纳问题请直接致电财务电话(0574-55019728)。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前,把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

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前,把投标文件邮寄至: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收件人:虞洁 联系方式:19817872822

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的,快递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的,快递将拒签并退回;2、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数字云采平台》(https://www.e-yuncai.com/)、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nbgzecc.com/)网上发布。

  1. 其他事项: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号的投标;

9.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1.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方式:0574-87193548

联 系 人:俞跃毅、唐权勇

电子邮箱:287419653@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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