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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居县双庙乡解放村垦造水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台州-仙居县 发布日期: 2023年3月24日
招标采购正文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双庙乡解放村垦造水田项目已由仙居县人民政府仙政函[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招标人为仙居县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仙居县双庙乡解放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规模2.8385公顷(42.5775亩),规划新增耕地面积2.7234公顷(40.8510亩),其中垦造新增水田面积1.6994公顷(25.4910亩),“旱改水”新增水田面积1.0240公顷(15.36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地力培肥工程,详见施工图纸。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0.6345万元。

2.2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897880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023年7月30日前必须完成水稻插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垦造耕地(含水田、旱地)项目、“旱地改水田”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等业绩。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网站截图。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评标办法”采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中的第三章“有限数量制的综合评估法(方法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请于2023年3月31日17时00分前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填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至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进行登记或发送至邮箱 mjm5917@163.com登记。招标文件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投标人自行关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政府采购网”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8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实行 “不见面开评标”。开标现场通过“钉钉”软件直播,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搜索到群号,并申请进群,备注公司名称+名字,由招标代理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审核通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居县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环城东路51号 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梅吉民

电话/传真:0576-89387810 电话/传真:0576-87785917

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及图纸等资料在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网站截图。(如有)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中的日期为准),完成过垦造耕地(含水田、旱地)项目、“旱地改水田”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项目、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等业绩。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施工合同; (2)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毕业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

4

项目质检员、施工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以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查询打印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为准)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项目业绩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 施工合同,

② 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指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相关机构出具的的验收意见,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材料中未能体现项目验收时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业绩材料中施工单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业绩不包含PPP/EPC项目。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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