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钰和府民康街南区营业房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23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国有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6/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13/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GYCQ2023032300000090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望钰和府民康街南区营业房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类型 | 营业房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3-23 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04-06 23:59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2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1.73 |
| 起拍价(元/年) | 56,670 | 保证金(元) | 2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5: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56670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2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3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5.29 |
| 起拍价(元/年) | 64,926 | 保证金(元) | 3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6492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3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1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1.08 |
| 起拍价(元/年) | 73,962 | 保证金(元) | 3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4: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396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1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3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4 |
| 起拍价(元/年) | 71,248 | 保证金(元) | 3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5: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1248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3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3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4.63 |
| 起拍价(元/年) | 80,192 | 保证金(元) | 4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019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3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2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7.34 |
| 起拍价(元/年) | 87,525 | 保证金(元) | 43,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4: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7525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2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7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4 |
| 起拍价(元/年) | 71,248 | 保证金(元) | 3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8: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1248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7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05、60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7.86 |
| 起拍价(元/年) | 96,952 | 保证金(元) | 4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3: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9695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05、60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8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8.69 |
| 起拍价(元/年) | 69,697 | 保证金(元) | 3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69697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8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2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8.69 |
| 起拍价(元/年) | 69,697 | 保证金(元) | 3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69697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2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1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3.74 |
| 起拍价(元/年) | 85,406 | 保证金(元) | 4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540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1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6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4.43 |
| 起拍价(元/年) | 80,134 | 保证金(元) | 4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7: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0134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6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9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4.22 |
| 起拍价(元/年) | 85,575 | 保证金(元) | 4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5575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9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7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5.79 |
| 起拍价(元/年) | 89,629 | 保证金(元) | 4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8: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9629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7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5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69.23 |
| 起拍价(元/年) | 78,615 | 保证金(元) | 3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6: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8615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5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1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14.25 |
| 起拍价(元/年) | 66,722 | 保证金(元) | 33,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6672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1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6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9.19 |
| 起拍价(元/年) | 59,284 | 保证金(元) | 2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7: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59284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6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0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5.73 |
| 起拍价(元/年) | 32,546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3254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0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1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6.91 |
| 起拍价(元/年) | 72,098 | 保证金(元) | 3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2: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2098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1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0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4.73 |
| 起拍价(元/年) | 100,322 | 保证金(元) | 5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3: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10032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0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1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8.25 |
| 起拍价(元/年) | 90,491 | 保证金(元) | 4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3: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90491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1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13、71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1.25 |
| 起拍价(元/年) | 129,766 | 保证金(元) | 6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2: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12976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13、71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9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8.25 |
| 起拍价(元/年) | 97,294 | 保证金(元) | 4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97294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9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9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6.83 |
| 起拍价(元/年) | 79,481 | 保证金(元) | 3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9481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9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7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1.73 |
| 起拍价(元/年) | 56,670 | 保证金(元) | 2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8: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56670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7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8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8.39 |
| 起拍价(元/年) | 97,548 | 保证金(元) | 4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97548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8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59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9.59 |
| 起拍价(元/年) | 111,936 | 保证金(元) | 5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2: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11193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59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1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8.3 |
| 起拍价(元/年) | 65,980 | 保证金(元) | 32,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3: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65980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1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3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5.79 |
| 起拍价(元/年) | 89,629 | 保证金(元) | 4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5: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9629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3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1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5.73 |
| 起拍价(元/年) | 32,546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2: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3254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1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0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81.2 |
| 起拍价(元/年) | 98,532 | 保证金(元) | 4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1: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9853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0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9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2.02 |
| 起拍价(元/年) | 60,276 | 保证金(元) | 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6027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9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0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5.73 |
| 起拍价(元/年) | 32,546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1: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3254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0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7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1.74 |
| 起拍价(元/年) | 81,202 | 保证金(元) | 4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9: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120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7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8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7.34 |
| 起拍价(元/年) | 87,525 | 保证金(元) | 4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7525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8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2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1.74 |
| 起拍价(元/年) | 81,202 | 保证金(元) | 4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5: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8120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2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6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1.49 |
| 起拍价(元/年) | 116,154 | 保证金(元) | 5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9: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116154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6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8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0.97 |
| 起拍价(元/年) | 23,926 | 保证金(元) | 1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9: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23926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87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0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4.8 |
| 起拍价(元/年) | 91,011 | 保证金(元) | 4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3: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91011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03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0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9.12 |
| 起拍价(元/年) | 59,260 | 保证金(元) | 2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1: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59260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0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0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2.52 |
| 起拍价(元/年) | 56,947 | 保证金(元) | 2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3: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56947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09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70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0.88 |
| 起拍价(元/年) | 73,257 | 保证金(元) | 3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3257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701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8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1.08 |
| 起拍价(元/年) | 73,962 | 保证金(元) | 3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3962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8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3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331.49 |
| 起拍价(元/年) | 116,154 | 保证金(元) | 5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5: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116154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35号 | ||
| 标的名称 | 望钰和府南区民康街64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9.19 |
| 起拍价(元/年) | 75,683 | 保证金(元) | 37,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4-07 16: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本标的构筑物起始价75683元/年,本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咨询产权方;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年租金的10%,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第四年、第五年租金按年租金递增5%,详见《合同》;3.本标的拟招租业态主要以便民服务类为主(包括社区超市、生鲜净菜、洗衣店、母婴店、药店、快递等),教育培训,无油烟轻餐饮类业态;不包括汽车修理、浴场、足浴、重油烟餐饮业态;4.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及查看所竞买标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5.竞得人必须在产权方发出《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付清后五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在杭州富阳公证处公证,收费标准按公证处各支付一半),若拒绝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结果作废;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营业房交付时间以产权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8.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合同》为准;本网站提供合同范本仅做参考。 | ||
| 标的物地址 | 民康街647号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楼女士 张女士 | ||
| 联系电话 | 0571-63369537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1.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3.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4.竞得人在竞拍前需仔细阅读竞拍承诺书和现场勘查承诺书,上述两项承诺书为竞拍成立的必要条件(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区)。竞拍完成后需与《成交确认书》一并签订,若拒绝签字的,则视作竞拍无效,按照竞买人违约处理,没收报名保证金。5.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咨询电话:0571-63369537。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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