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12日 |
(项目编号:XQC2102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备案的项目代码为【2020-330252-46-02-128372】,项目业主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自筹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规划滨海大道与兴慈八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为12万m³/d一次建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反应沉淀清水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送水泵房、变配电间、加药间、回用水调节池、脱水机房、排泥池、污泥浓缩池等处理建(构)筑物、自来水厂综合楼、宿舍和食堂、水务办公楼、营业厅等附属用房、绿化、室外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5541亿元。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798.7282万元。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其中生产区(包含配水井、反应沉淀清水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加药间及仓库、排泥水及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及平衡池等单体)需在开工后540日历天内具备通水条件。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含设备供货和自控系统集成)。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市政类施工员2名,房建类施工员1名,设备安装类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3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1名【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 2018年4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7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8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0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
5.2方式:
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C21021)。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账 号:368870968353
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
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投保人保的投标人可联系05-63081957进行线下投保,投保太保的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
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63019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1年4月30日(含)前。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6.1投标文件提交及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8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站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ngzw/)。
6.3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 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7.其他说明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二)。
7.3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4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 址:杭州湾新区兴慈八路305号、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11层
联 系 人:侯工
电 话:0574-2787867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朱张杰
电 话:0574-87464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