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广汇路、民乐中路、惠阳路道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广汇路、民乐中路、惠阳路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工期要求:(略)
2.1.4 质量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日前推三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略)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略)年3月(略)日 9时 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略)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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