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蜃线K0+000~K4+320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9日 |
发布时间:2023-03-0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上蜃线K0+000~K4+320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20NBHSGC04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蜃线K0+000~K4+320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鄞城大道,桩号K0+000,终点位于段三线,桩号K4+320,路线全长4.320Km;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三级公路,路基宽度9.5m,设计速度30Km/h,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白改黑、桥涵维修、挡墙修复、安全设施修复、排水设施修复及其他附属设施。
2.3招标范围:上蜃线K0+000~K4+320大中修工程的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要求所进行的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物探等勘察作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30日历天(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任务);勘察(含测量)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1年。
2.5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2设计甲级、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单位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公路或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并拟派项目负责人。
3.6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4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跟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联系人:支老师
电话:0574-89297794
招标代理人:宁波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系人:朱张杰
电话:0574-87464363
传真:0574-87461353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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