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垦造耕地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龙港市新城垦造耕地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龙产告字2022[05]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
|
面积
|
最低限价
|
备注
|
|
龙港市新城垦造耕地出租项目
|
1380亩
|
0元/亩/年
|
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
注:1、租期三年,协议一年一签;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地属于一般农田,只可用于粮食、蔬菜等一年生农作物的种植,不允许作为其它用途。不得抛荒不得弃种;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临时建筑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经营项目)和进行其他非农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在土地使用区域内放养或圈养家禽类动物和猪牛羊等偶蹄类动物。在使用期间,要保持使用土地完整,不得侵占种植、不得擅自搭建任何构筑物。
2、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因新城垦造耕地之前还未耕种过,潜在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给予最佳报价,3年租金不变动。
3、乙方仅享受当地农业部门有关种植业产业的政策补助。
4、中标供应商对耕地进行改良均需报备同意,不得擅自改良及运土入场。
5、该项目报价时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无效。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农作物种植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须具备营业执照),注册时间≥3年且注册资金须≥100万;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业绩:近3年内,经营过农业种植且面积不少于300亩(承包流转、协议或合同及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资料现场递交或扫描发邮件
1、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龙港市龙金首府5栋2单元201 0577-68117263
3、投标人也可选择不来现场报名,只需报名资料扫描发至代理公司邮箱即可(1712108619@qq.com)。未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或未现场报名的单位将不允许参与项目投标。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提交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格式见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 15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元):2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收款人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57681022
九、其他事项:
1、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由于疫情原因,进出政务客厅须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准备,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龙港市月湖路1号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地 址:龙港市龙金首府5栋1单元201
电 话:0577-68117263、13757897701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