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人保财险自营平台线上客户运营增值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采购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供应商签署。现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采购范围:(略)<>
2.3项目性质:(略)<>
2.4 标包划分:(略)<>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N)<> |
标包1<> | 人保财险自营平台线上客户运营增值服务采购项目<> | 计划采购车主增值服务权益及生活娱乐服务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券、洗车券、代驾券、保养券等车主类增值服务,鲜花果蔬等实体配送类服务资源,生活服务、影视音频等生活娱乐类服务资源以及优惠票券/各电商平台兑换券类服务权益。供应商支持我司客户线上领取服务权益至人保系统账户内,并在线发起服务, 双方通过平台对接方式实现服务的在线预约、信息展示、进度查询、费用结算及评价等全流程服务信息推送和传递,对接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资源管理平台、中国人保APP、总分公司微信号、小程序等。<> | (略)万元<> (含增值税,不含代缴个税)<> 具体以合同签署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 1个<> |
2.5服务期限:(略)<>
2.6服务覆盖范围:(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略)<>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融或保险行业类似线上客户运营增值服务平台服务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略)<>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年3月6日至(略)年3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
4.2磋商文件售价:(略)<>
4.3地点:(略)<>
方式:(略)<>
文件获取:(略)<>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发票咨询:(略)<>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略)<>
5.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略)<>
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如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则表示供应商认可磋商过程及结果。供应商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邮寄送达至:(略)<>
如以邮寄形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腾讯会议的形式进行磋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购买文件、发票咨询):(略)<>
联系人(项目问询):(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采购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