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隔离板房部分用房及场地4.5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北仑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6日 |
| 项目基本信息 | |||
|---|---|---|---|
| 交易标的名称 | 梅山隔离板房部分用房及场地4.5年租赁权 | ||
| 租赁底价 | 100.00000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3ZL100113 |
| 保证金 | 25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挂牌时间 | 2023-03-06 至 2023-03-14 | 租期 | |
| 业主 |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项目详细信息 |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06 | 类型 | 公房出租 |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3-06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3-14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if !supportLists]2、[endif]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3、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7个工作日内保申购证金原路退回。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7、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6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9、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0、该标的为出租方自建房屋,暂未取得不动产相关权属证件。 11、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点前。 12、标的展示时间:挂牌公告截止日之前第3个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登记看样。 13、网络竞价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10点。 | ||
| 出租方案 | 1.租赁位置及面积:标的位于北仑区梅山七星路与盐田大道交汇处北侧及部分场地,租赁范围红线内(详见项目展示图),房间406间,用地面积约32亩,租期4.5年。承租方应确认了解所承租场地的状况、位置和计价面积。租赁用途:租赁该资产用途为住宅、办公,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要求承租方自用,如需转租应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如需在租赁范围内的空地上新建临时用房等,需书面经得出租方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其新建所涉费用(含管路搭设、改建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金政策:前3年年租金为成交价,第4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第4.5年租金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再上浮5%。 3.租赁保证金:25万元,合同生效前缴纳。租赁期满结清费用、办理退租手续及承租方办理完注册地址变更手续并通过出租方确认无任何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合同签订:本项资产租赁期限4.5年,合同分二次签订,首次合同签订3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如不存在解除或终止事由的,出租方可及时要求承租方续签后续合同。如存在解除或终止事由的,则出租方有权通知承租方不再后续合同,且承租方在合同租赁期内进行的装修改造等经济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解除合同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因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5.物业及其他费用:物业管理服务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或收取相关费用。租赁期内的水电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0000元。 | 履约保证金 | 2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4701012300349916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 资产信息 | |||
| 资产名称 | 梅山隔离板房部分用房及场地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 详细地址 | 梅山七星路与盐田大道交汇处北侧 | 所属单位 |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
| 面积(㎡) | 资产概述 | 标的位于北仑区梅山七星路与盐田大道交汇处北侧及部分场地,租赁范围红线内(详见项目展示图)。房间406间,用地面积约32亩,租期4.5年。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机构网址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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