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街道山建村春珑华裕府商业用房租赁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2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农村集体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5/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09/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NCCQ2023030100000117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春江街道山建村春珑华裕府商业用房租赁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山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3-02 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03-10 00:00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3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43 |
| 起拍价(元/年) | 37,029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5: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35号,总面积123.43㎡,起始价37029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1087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6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1.85 |
| 起拍价(元/年) | 63,555 | 保证金(元) | 1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67号,总面积211.85㎡,起始价6355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9066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5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2.27 |
| 起拍价(元/年) | 30,681 | 保证金(元) | 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5: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59号,总面积102.27㎡,起始价3068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204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3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69.58 |
| 起拍价(元/年) | 80,874 | 保证金(元) | 2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5: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39号,总面积269.58㎡,起始价8087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4262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1-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3.65 |
| 起拍价(元/年) | 49,095 | 保证金(元) | 1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1: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1-7号,总面积163.65㎡,起始价4909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728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6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35 |
| 起拍价(元/年) | 37,005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3: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63号,总面积123.35㎡,起始价3700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101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6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9 |
| 起拍价(元/年) | 38,370 | 保证金(元) | 11,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3: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61号,总面积127.9㎡,起始价3837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5110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3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56.29 |
| 起拍价(元/年) | 76,887 | 保证金(元) | 23,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2: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39号,总面积256.29㎡,起始价7688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3066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6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39.72 |
| 起拍价(元/年) | 41,916 | 保证金(元) | 12,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3: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6号,总面积139.72㎡,起始价4191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2574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7.4 |
| 起拍价(元/年) | 53,220 | 保证金(元) | 15,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3: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4号,总面积177.4㎡,起始价5322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9660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5.26 |
| 起拍价(元/年) | 52,578 | 保证金(元) | 15,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3: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5号,总面积175.26㎡,起始价5257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773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10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2: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10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1: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5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7-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3.69 |
| 起拍价(元/年) | 58,107 | 保证金(元) | 17,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0: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7-3号,总面积193.69㎡,起始价5810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7432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1-6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3.65 |
| 起拍价(元/年) | 49,095 | 保证金(元) | 1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0: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1-6号,总面积163.65㎡,起始价4909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728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3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27 |
| 起拍价(元/年) | 36,981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2: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33号,总面积123.27㎡,起始价3698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094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2: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9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2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43 |
| 起拍价(元/年) | 37,029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4: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21号,总面积123.43㎡,起始价37029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1087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7-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2.01 |
| 起拍价(元/年) | 51,603 | 保证金(元) | 1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0: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7-4号,总面积172.01㎡,起始价5160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480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1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4.34 |
| 起拍价(元/年) | 31,302 | 保证金(元) | 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4: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17号,总面积104.34㎡,起始价31302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3906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6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9.83 |
| 起拍价(元/年) | 71,949 | 保证金(元) | 21,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3: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65号,总面积239.83㎡,起始价71949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15847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51.12 |
| 起拍价(元/年) | 435,336 | 保证金(元) | 1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7号,总面积1451.12㎡,起始价43533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30600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3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82 |
| 起拍价(元/年) | 38,346 | 保证金(元) | 11,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1: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31号,总面积127.82㎡,起始价3834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503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7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1.58 |
| 起拍价(元/年) | 54,474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71号,总面积181.58㎡,起始价5447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342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2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7.45 |
| 起拍价(元/年) | 83,235 | 保证金(元) | 2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27号,总面积277.45㎡,起始价8323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4970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3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4.34 |
| 起拍价(元/年) | 31,302 | 保证金(元) | 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5: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31号,总面积104.34㎡,起始价31302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3906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6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1: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6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3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2.88 |
| 起拍价(元/年) | 54,864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2: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35号,总面积182.88㎡,起始价5486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459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4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2.27 |
| 起拍价(元/年) | 30,681 | 保证金(元) | 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5: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49号,总面积102.27㎡,起始价3068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204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7.4 |
| 起拍价(元/年) | 53,220 | 保证金(元) | 15,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2: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3号,总面积177.4㎡,起始价5322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9660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山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出让方联系人 | 方立英 | ||
| 联系电话 | 13750819298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夏慧妍 | |
| 联系电话 | 62059215 | ||
| 联系地址 | 春江街道办事处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1.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带合同副本到春江街道办事处区域发展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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