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达公司大额资金存放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3月1日 |
1、招标编号:NBFD-2023-1
2、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就额度为不低于5.5亿元的资金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开招标。
公司概况: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92年9月经浙江省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甬体改【1992】18号文批准同意,由原浙江吸尘器厂的三方投资者(浙江二轻企业集团、余姚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余姚塑料总厂)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余姚市塑料工业科技研究所、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共同组建。公司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5351P。1996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3、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3.1产品品种:可随存随取的活期型存款产品。
3.2额度及期限:不低于5.5亿元,不超过12个月。
3.3存放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截止2022年12月末在主板上市的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且在宁波设有总部或在宁波设立市级分行(含下属支行)。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5.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联系人:张歆 联系电话:87647850,13867866405
5.3投标人报名时凭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原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4在报名地点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无
7、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0日14: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逾期递交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
9、其他说明:
9.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9.2本次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0、监管单位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老师,联系电话:15057408703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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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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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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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名称 |
富达公司大额资金存放招标(不低于5.5亿元,可随存随取的活期型存款产品,不超过12个月) 存放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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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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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来源 |
闲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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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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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时限要求 |
根据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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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报价方式 |
按照附件二进行报价:定(投)标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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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截止2022年12月末在主板上市的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且在宁波设有总部或在宁波设立市级分行(含下属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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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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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 编制内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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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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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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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保证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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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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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投标文件提交 |
收 件 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6会议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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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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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6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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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评标委员会 组建 |
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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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评标办法 |
详见第四条:评标办法 |
- 招标人概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92年9月经浙江省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甬体改【1992】18号文批准同意,由原浙江吸尘器厂的三方投资者(浙江二轻企业集团、余姚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余姚塑料总厂)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余姚市塑料工业科技研究所、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共同组建。公司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5351P。1996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4,524.11万股,注册资本为144,524.11万元,注册地:浙江省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2号余姚商会大厦1302室,总部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商业广场的经营和租赁,水泥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招标内容
2.1产品品种:可随存随取的活期型存款产品。
2.2额度及期限:不低于5.5亿元,不超过12个月。
2.3存放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三、投标资料
投标文件组成请按下述要求提供材料:
1、定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一)
2、定(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二)
3、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4、定标单位营业执照,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投标标的物的名称,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投标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一式两份,分为正本、副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 若本次中标报价低于公司现行存款利率的;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四、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按照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利率得分(90分)和约束性得分(10分)。根据投标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
4.1利率得分,满分90分。评分标准:各有效报价中,利率最高的为第一名,得90分;其余利率按照各自占第一名的比例乘以90分之后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存在靠档计息的报价利率,则按最低档利率计算)
4.2约束性得分,满分10分。无约束日均存款要求,得10分;有约束日均存款要求,按照日均存款要求的金额占本次招标存款额度的占比进行扣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该项得分计算公式:10-(日均存款金额/5.5)×10
4.3评标过程中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全体评委签字。
4.4若要在中标银行开户,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办理。
五、其他
选定中标候选人后,经公示后无异议,上报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经过审查及决策后签署合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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