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街道临江村春珑华裕府商业用房租赁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富阳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2月23日 |
招标采购正文
2754小额及产权交易/col/col1229351685/index.html农村集体产权交易/col/col1229431805/index.html交易公告/col/col1229431809/index.html
| 项目编号 | NCCQ2023022100000050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春江街道临江村春珑华裕府商业用房租赁 |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3-02-23 09: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3-03-06 08:00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5-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3.99 |
| 起拍价(元/年) | 52,197 | 保证金(元) | 1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5-3号,总面积173.99㎡,起始价5219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659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6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11.85 |
| 起拍价(元/年) | 63,555 | 保证金(元) | 1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5: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69号,总面积211.85㎡,起始价6355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9066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24.56 |
| 起拍价(元/年) | 67,368 | 保证金(元) | 2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09: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2号,总面积224.56㎡,起始价6736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0210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8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6.31 |
| 起拍价(元/年) | 46,893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2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8号,总面积156.31㎡,起始价4689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067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1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90.12 |
| 起拍价(元/年) | 87,036 | 保证金(元) | 2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3: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13号,总面积290.12㎡,起始价8703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6110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7-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8.95 |
| 起拍价(元/年) | 53,685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09: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7-1号,总面积178.95㎡,起始价5368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105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5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9 |
| 起拍价(元/年) | 38,370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5: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51号,总面积127.90㎡,起始价3837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5110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2-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1 |
| 起拍价(元/年) | 49,383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5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2-2号,总面积164.61㎡,起始价4938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14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1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4.76 |
| 起拍价(元/年) | 55,428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13号,总面积184.76㎡,起始价5542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628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5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36 |
| 起拍价(元/年) | 37,008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5: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53号,总面积123.36㎡,起始价3700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102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9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5.85 |
| 起拍价(元/年) | 28,755 | 保证金(元) | 8,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8: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95号,总面积95.85㎡,起始价2875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8626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2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6.9 |
| 起拍价(元/年) | 56,070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4: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29号,总面积186.90㎡,起始价5607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8210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2: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2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2-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1.78 |
| 起拍价(元/年) | 48,534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1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2-4号,总面积161.78㎡,起始价4853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560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3-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31 |
| 起拍价(元/年) | 38,193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3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3-1号,总面积127.31㎡,起始价3819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457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1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99 |
| 起拍价(元/年) | 38,397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4: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19号,总面积127.99㎡,起始价3839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519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8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7.71 |
| 起拍价(元/年) | 32,313 | 保证金(元) | 9,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6: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87号,总面积107.71㎡,起始价3231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693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6.32 |
| 起拍价(元/年) | 46,896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3号,总面积156.32㎡,起始价4689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068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3: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3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3-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51.02 |
| 起拍价(元/年) | 15,306 | 保证金(元) | 4,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2:0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3-4号,总面积51.02㎡,起始价1530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4591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7-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2.5 |
| 起拍价(元/年) | 51,750 | 保证金(元) | 1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09: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7-5号,总面积172.50㎡,起始价51750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5250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2-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1 |
| 起拍价(元/年) | 49,383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4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2-1号,总面积164.61㎡,起始价4938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14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4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9.16 |
| 起拍价(元/年) | 47,748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4: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43号,总面积159.16㎡,起始价4774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324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2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6.65 |
| 起拍价(元/年) | 55,995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10: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27号,总面积186.65㎡,起始价5599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798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2-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6.93 |
| 起拍价(元/年) | 53,079 | 保证金(元) | 1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2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2-5号,总面积176.93㎡,起始价53079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9237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2-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2.35 |
| 起拍价(元/年) | 54,705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0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2-3号,总面积182.35㎡,起始价5470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411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7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1.68 |
| 起拍价(元/年) | 54,504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6: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75号,总面积181.68㎡,起始价5450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351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15-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3.99 |
| 起拍价(元/年) | 52,197 | 保证金(元) | 1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09: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15-4号,总面积173.99㎡,起始价5219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659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4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39.82 |
| 起拍价(元/年) | 71,946 | 保证金(元) | 2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5: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47号,总面积239.82㎡,起始价7194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1583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30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451.12 |
| 起拍价(元/年) | 435,336 | 保证金(元) | 130,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3: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30号,总面积1451.12㎡,起始价43533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30600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1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3.27 |
| 起拍价(元/年) | 36,981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9: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19号,总面积123.27㎡,起始价3698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094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0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9.25 |
| 起拍价(元/年) | 47,775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07号,总面积159.25㎡,起始价4777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332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2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4.22 |
| 起拍价(元/年) | 31,266 | 保证金(元) | 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10: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29号,总面积104.22㎡,起始价3126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379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6.31 |
| 起拍价(元/年) | 46,893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2号,总面积156.31㎡,起始价4689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067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3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98 |
| 起拍价(元/年) | 38,394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4: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33号,总面积127.98㎡,起始价3839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518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2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4.79 |
| 起拍价(元/年) | 55,437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21号,总面积184.79㎡,起始价5543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631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5.23 |
| 起拍价(元/年) | 52,569 | 保证金(元) | 15,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2: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1号,总面积175.23㎡,起始价52569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57707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6.32 |
| 起拍价(元/年) | 46,896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3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9号,总面积156.32㎡,起始价4689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068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5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3.71 |
| 起拍价(元/年) | 73,113 | 保证金(元) | 2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5:3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55号,总面积243.71㎡,起始价7311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1933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2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5.03 |
| 起拍价(元/年) | 55,509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4: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23号,总面积185.03㎡,起始价55509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6527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57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3.59 |
| 起拍价(元/年) | 73,077 | 保证金(元) | 2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5: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57号,总面积243.59㎡,起始价73077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19231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3-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27.31 |
| 起拍价(元/年) | 38,193 | 保证金(元) | 1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4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3-2号,总面积127.31㎡,起始价3819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1457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9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86.87 |
| 起拍价(元/年) | 56,061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6: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93号,总面积186.87㎡,起始价5606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818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0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9.25 |
| 起拍价(元/年) | 47,775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9:1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05号,总面积159.25㎡,起始价4777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332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7-2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78.95 |
| 起拍价(元/年) | 53,685 | 保证金(元) | 16,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09: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7-2号,总面积178.95㎡,起始价53685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61055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4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9.16 |
| 起拍价(元/年) | 47,748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4: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45号,总面积159.16㎡,起始价4774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324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3-3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08.28 |
| 起拍价(元/年) | 62,484 | 保证金(元) | 18,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1:55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3-3号,总面积208.28㎡,起始价62484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87452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9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7.71 |
| 起拍价(元/年) | 32,313 | 保证金(元) | 9,5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9: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99号,总面积107.71㎡,起始价3231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693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6-4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64.67 |
| 起拍价(元/年) | 49,401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3:2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6-4号,总面积164.67㎡,起始价49401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8203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1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99.56 |
| 起拍价(元/年) | 59,868 | 保证金(元) | 17,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3:5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15号,总面积199.56㎡,起始价5986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7960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珑华裕府21-1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6.31 |
| 起拍价(元/年) | 46,893 | 保证金(元) | 14,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0:0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珑华裕府21-1号,总面积156.31㎡,起始价46893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140679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515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04.22 |
| 起拍价(元/年) | 31,266 | 保证金(元) | 9,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7 09: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515号,总面积104.22㎡,起始价31266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93798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标的名称 | 春南路489号 |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43.76 |
| 起拍价(元/年) | 73,128 | 保证金(元) | 21,000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06 16:40 |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春南路489号,总面积243.76㎡,起始价73128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总价为219384元),面积以公示为准,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付清,物业费1.02元/㎡/月,(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详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5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4、竞得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应当向本社办理申报手续;如需不同程度改动房屋结构的,必须确保整幢建筑物结构安全为前提,并符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该标的物营业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申报工商营业执照和消防审批等。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 6、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 标的物地址 | 春江街道临江村 |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出让方联系人 | 刘力华 | ||
| 联系电话 | 13968158139 |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夏慧妍 | |
| 联系电话 | 62059215 | ||
| 联系地址 | 春江街道办事处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 其他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1.未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保证金会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2.中标的个人或单位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后,带合同副本到春江街道办事处区域发展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 |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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