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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云和县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云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云土告字[2023]001号

经云和县人民政府批准,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基本情况及各项指标要求

1

地块编号

云和县城南片CN02-05街区CN02-05-12和CN02-05-15地块(云自然资规条〔2023〕02号)

土地位置

云和县元和街道睦田新村东侧

土地面积

(㎡)

21530.47平方米,其中防护绿地2827.29平方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防护绿地

出让年限

40年

起始价

(万元)

5805

竞卖保证金(万元)

2903

规划指标

要求

容积率

2.0≤容积率≤2.5

绿地率

≥25%

建筑密度

≤60%

其他建设要求

20400㎡≤零售商业建筑面积≤31200㎡

增价幅度

(万元)

50

建筑高度(米)

≤24

建筑面宽

/

挂牌起始时间

2023年3月14日16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4日16时00分

注:土地现状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二、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挂牌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16时00分至3月22日16时00分。

(二)报名流程

1.挂牌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

2.竞买申请人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后,可于2023年3月14日16时00分至3月22日16时00分,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16时00分。

3.资格确认: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自动在2023年3月22日16时00分前审查确认其竞买资格。

4.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3月14日16时00分至2023年3月24日16时00分。

四、本宗地采用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相关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相关出让文件。

六、其他详情:

(一)本地块需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

(二)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地块建设需按照以下要求建设。

1.地块需参照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云和县城南片CN02-05街区CN02-05-12和CN02-05-1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云自然资规条〔2023〕02号)的要求建设。

2.按照县城规委第三十五次会议审定的《云和县智慧交通物流汽车服务基地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实施。

(三)土地挂牌成交后,云和县域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本地块的,须在云和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自然人竞得本地块,若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须在云和县范围内注册成立。

拟成立新公司的,报名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并且符合竞买要求的申请人在拟成立的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少于51%,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关于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四)供地条件为用地现状,地块范围内地上、地下杆管线的迁移、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涉及管线迁移、施工围墙构筑等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竞买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六)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一个月内缴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含50%),剩余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付清,否则视为违约,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七)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八)项目建设工期约定:项目施工需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九)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和县中山西路77号)负责接受咨询(0578-5113643),有关规划要求相关问题,请咨询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8-5535092)。

(十)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十一)其他要求、详情请见挂牌出让须知。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5113643

云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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