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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丽水-莲都区 发布日期: 2023年2月22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概况

丽水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丽中兴招2023-004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丽水市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农田灌溉水利用率是指某一时期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利用的水量与水源地灌溉取水总量的比值,它反映全灌区渠系输水和田间用水情况,是衡量从水源取水到田间作物吸收利用过程的重要指标,能综合反应灌区灌溉工程状况、用水管理水平、灌溉技术水平。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本着重点突出、确保质量、有所创新的原则,在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上进行测算分析,全面掌握我市农田灌溉水利用类型、面积,利用强度等信息,促进灌溉节水健康发展,缓解水资源紧缺矛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2023年6月30日前,确定样点灌区、典型田块;确定灌区量水设施建设方案;开展现场技术培训;完成量水设施建设。2、2023年7月-10月,样点灌区灌溉用水观测记录;观测期间的技术检查指导。3、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编制、技术审查及其配合上报省水利厅等事宜。4、2023年12月25日前,向采购方提交最终成果。5、具体服务时间根据2023年浙江省水利厅最新文件要求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403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水利局

地 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项红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802319

质疑联系人:吴刚

质疑联系方式:0578-280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403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泮良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056720

质疑联系人:周毅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042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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