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3年2月22日 |
| 比选文件 |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2-22 13:55:00 |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2-23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2-27 17:00:00 |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X-202300023-004】),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比选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项目。现有整栋楼PUE:1.55,中选人在服务期间应达到整栋楼PUE≤1.35。 1、节能措施及所需的节能设备由参选人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配置。 2、新装设备安装位置需与电信现场机房管理人员协商确定。 3、中选人工作内容范围包含空调系统整体设计、新设备提供、所需的其他辅材、调试运行、设备检验、验收、运行维护、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根据比选人相关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安全施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 4、本项目由中选人在不影响比选人原有机房设备的前提下根据各个机房的总负荷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节能设备,在设备安装完成双方确认运行后,比选人根据计算得出的节约电费金额与中选人进行分成,在分成期内比选人与中选人结算节能金额,分成期结束后,参选人提供的固定设备资产归比选人所有。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294】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1家供应商,中选份额100%。 备注:(1)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电源空调)监控管理系统 (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投入正式使用。 1.4★服务有效期:自节能系统正式运行之日起36个月。合同期间36个月时间未到,节约电费的金额达到368万元(含税)时,立即终止与中选人进行节能金额分成,后期所有收益和设备资产都归金华电信所有。36个月时间已到,但节约电费的金额仍未达到368万元(含税),也终止与中选人进行节能金额分成,后期所有收益和设备资产归比选人所有。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中选人对节约的电费乘以分成比例进行分成,最高分成比例为100%,超过该比例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法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证明。】。 2.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应具备2个与本次采购项目相类似的合同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首页、比选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的则不纳入评审。提供的形式至少为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a:单项合同(如业绩案例有金额要求,如单项合同中未能体现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对应的发票)。 b: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和结算证明文件(可为业主出具的结算书或订单,或结算发票复印件)。 2.7参选人应答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比选人根据计算得出的电费节约金额与中选人进行分成,中选人在分成期内无法正常保障设备运行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依据损失情况赔偿合同金额的5%~20%。在分成期内中选人放弃执行或拒绝执行的,节能设备所有权归比选人所有,比选人有权安排其他公司继续运营维护,其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中选人承担。 (2)★节能系统必须具备现场可直接自定义时间段的分类能耗和分类能耗构成电表属性查询的统一操作界面,以便比选人核对数据。 (3)★节能系统必须具备现场可观察的界面(可视化界面)以便及时掌握机房是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需提供空调运行状态、机房关键点温度、湿度值。 (4)★供应商须承诺自系统运行后每12个月节电量不得少于158万度;若节电量低于158万度,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节能设备均归比选人所有。 (5)★每12个月考核一次,若未达到比选人要求,根据考核结果,比选人有权按比例扣除该考核周期分成金额,考核标准如下:
(6)★每个机房均需参选人提供计量电表校准后并安装,安装位置和计量值需由甲方确认。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3)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售卖期间,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通过“01 领取方式一:二维码在线支付”进行标书费付款,完成付款后,即可下载文件。如已完成支付,但无法下载文件的,请等待5分钟之后先尝试点击“查询在线支付情况”再下载文件,请不要多次支付。如果5分钟后仍无法解决的,请联系客服处理。 标书费发票事宜:(1)报名结束前,供应商自行确定贵公司是否已在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注册过。如未注册,请尽快进行注册,否则影响标书费发票的开具。(2)项目报名结束2周后,供应商自行登录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通过“项目管理”-“供应商发票信息维护”-“已开票”中进行电子发票下载。(注意:项目结束后2周内发票开具情况请自行登录华信平台查看,2周后未收到发票的,请联系代理机构人员)。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4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9点00分。 4.5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4.6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样品的递交】 5.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邮 编:322000 联 系 人:邵工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楼婷、张珺斓 电 话:18857983512、15005899648 电子邮件:97119122@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账 号:1202022109006513889 8.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97119122@qq.com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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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止: | 否 |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金华云计算中心2号楼机房AI节能服务项目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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