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崇仁镇10只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经营权出租竞租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嵊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2月10日 |
受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9:30时在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要求 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崇仁镇10只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经营权出租,总面积705.1125亩,最高补助846135元/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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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田面积(亩) |
补助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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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年/亩) |
每年补助
(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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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地岗“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75.1020 |
1200 |
90122.4 |
|
2 |
嵊州市崇仁镇安江村西山湾土地开发项目 |
106.8945 |
1200 |
128273.4 |
|
3 |
嵊州市崇仁镇竹西新村水厂下土地开发项目 |
90.7245 |
1200 |
108869.4 |
|
4 |
嵊州市崇仁镇竹西新村石沸山土地开发项目 |
102.8460 |
1200 |
123415.2 |
|
5 |
嵊州市崇仁镇竹西新村村后山土地开发项目 |
53.5140 |
1200 |
64216.8 |
|
6 |
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 |
56.6895 |
1200 |
68027.4 |
|
7 |
嵊州市崇仁镇宋家墩村村前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28.6620 |
1200 |
34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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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嵊州市崇仁镇胡家村串湾“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47.9205 |
1200 |
57504.6 |
|
9 |
嵊州市崇仁镇泥塘村岩下“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103.1295 |
1200 |
123755.4 |
|
10 |
嵊州市崇仁镇茶亭岗村石面桶岗土地开发项目 |
39.6300 |
1200 |
47556 |
|
合计 |
705.1125 |
|
846135 |
出租范围按项目验收红线为准(如果有关村在2028年土地承包权调整,以调整后实际面积为准),出租期限为九年(2023年1月1日至2031年12月31日止,年限不足的时间以九年标准计算),报价最低者为承租人,最高以单价1200(元/年/亩)报价,步幅以“10元”为竞价单位,补助款按照中标价计算,验收不合格不予补助。补助款一年一付。
(一)标的物竞租须知:
1、承租期间必须种植水稻。
⑴要求基础设施管护标准:项目区路、渠、蓄水池、地坎等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期满完好归还,损坏失少照价赔偿。
⑵补助办法:项目按规定种植及做好基础设施维修保养工作后,由承租方提供种植图片及影像资料,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面积以验收复核为准,补助资金由镇政府按每年每亩(按中标价计算)元标准一次性拨付至承租方,验收不合格不予补助。如果承租方不按要求种植水稻,镇有权收回承租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种植物,终止合同。
2、现有抽水用的变压器、水泵无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期满完好归还,损坏失少照价赔偿。承租期内电费由承租方承担,一年一次性结算交所属村。
3、水源由所属村负责协调处理,如遇旱灾天气水源不足,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承租期内如遇新的政策或政府用地需要,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核减实际征用补助面积。原有土地上的农作物按第三方评估补助承租方。土地补偿费归镇所有。
(二)起始价和竞价方式
1、本项目最高报价为:每年每亩1200元;补助款按照中标价计算,验收不合格不予补助。补助款一年一付。
2、竞价方式: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
(1)采用密封式 “书面竞价”一次性报价的方式(报价机会只有一次),即由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一次性书面报价并确定承租人的交易方式。
(2)竞租人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装入信封后密封,在竞租开始后规定时间内,将信封交至主持人处,一旦把报价单交给主持人,不得撤回。待所有竞租人的信封全部交齐后(未按时参加竞租会或自动放弃报价的除外),主持人当场拆开信封,最低报价者即为承租人。
(3)报价以“10元”为单位,即每年每亩以10元或10元的倍数为单位进行报价,报价最低者为承租人,报价高于起始价或加价不是每年每亩以10元或10元的倍数为单位进行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以上标的物面积、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
原土地上的农作物由新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协商处理。
3、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若达到二人及以上,则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若只有一个竞租报名人的,直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以起拍价作为成交价。
(三)履约保证金缴付时间:
1、履约保证金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履约保证金的付款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付清。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后七日内。
(四)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需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150000元(不计息),缴款名称与报名名称必须相同,若中标者不按规定履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150000元,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
二、竞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竞租对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凡有意参加竞租的请于2023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老大楼四楼小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150000元竞租保证金的缴款单复印件(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或银行本票)。
(3)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保证金缴纳户名: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
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崇仁支行
账号:201000113738143
竞租保证金须于2023年2月16日下午4:00前缴纳;缴纳形式为:网上银行、电汇、汇票、转帐或银行本票,由参租对象汇入指定帐户(保证金不计息)。
竞租结束后,竞租对象在竞租结束7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承租人在收到中包通知书后的7天内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期满并经镇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4.标的物勘样时间:2023年2月16日17点前(由报名人自行勘样)。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收据,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联系人:吕宝松13758535799 陈英18957557352
7.以上竞包公告内容如果与发包文件不相符,具体以发包文件内容为准。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出租方: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众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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