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海陵中学北校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海安市海陵中学,代建单位为江苏瑞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合同估算价:(略)
2.4质量标准:(略)
2.5设计服务期限:(略)
2.6标段划分:(略)
2.7招标范围:(略)
①前期技术咨询服务:(略)
②勘察:(略)
③设计:(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略)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备注:(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略)
注:(略)
②公共建筑是指:(略)
(2)(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其他条件:(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经济补偿。招标人给予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前三名方案补偿费(第一名:(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3年(略)月(略)日到(略)3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3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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