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文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其他用工形式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13日 |
马鞍池东路163、165、167、169室房产5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2月6日10时至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EwH69F2;授权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起拍价含税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功能及用途 | 免租金装修期 | 租期 |
1 | 马鞍池东路19号楼104、105、106、107室(现门牌号马鞍池东路163、165、167、169室) | 120.9 | 233000 | 23300 | 非居住 | 无 | 五年 |
二、注意事项:
标的房产用途为非居住,标的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可提供标的的相关资料、证明、证件、签章等,协助承租人办理标的相关手续;承租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手续受阻或审批手续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提出额外要求、索赔、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2月3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7-89613306,0577-88525505。有意者可预留电话安排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坐落现场实地看样。
五、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壹仟元或整倍数。
七、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用手机淘宝扫描二维码并缴纳竞买保证金23300元报名参拍。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号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竞拍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拍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拍成交的,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指定账户。买受人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租赁保证金后,凭付款凭证、租赁合同等凭证前往中心无息退回。
3、竞拍因标的本身价值,其保证金金额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八、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2月13日下午5点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和《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须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首年租金及首年租金2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与委托人办理租赁房产交接手续。委托人将租赁房产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交付买受人使用。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差额累加法向淘宝网络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标准为: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租赁类成交价为全年租金(租赁年限*年租金)。
九、重要提示:
1、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承租人丧失承租权,且租金不予退还。
2、租约期内凡因自然灾害、城市规划或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影响或出租方需自用本租赁房产的,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承租人须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腾空该租赁房产,出租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受人(承租人)已支付的剩余租金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
3、租赁期满,房产租赁权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十、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遵照该文件执行。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竞买须知
受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2月6日10时至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EwH69F2;授权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竞拍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坐落地址 | 面积(㎡) | 起拍价含税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功能及用途 | 免租金装修期 | 租期 |
1 | 马鞍池东路19号楼104、105、106、107室(现门牌号马鞍池东路163、165、167、169室) | 120.9 | 233000 | 23300 | 非居住 | 无 | 五年 |
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壹仟元或其整倍数。
三、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四、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3300元以上)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33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标的情况说明:
1、标的租赁期限为五年,五年租金不变,一年一付,先付后用,须在每期到期前30天支付,依此类推。
2、标的以现状、现功能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委托人可提供标的相关资料、证明、证件、签章等,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本公司受委托将该标的依照《拍卖法》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处置,至于成交以后如遇标的移交延迟或质量等问题由委托人负责处理,与拍卖人无涉。
5、租赁具体事宜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为准。
6、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与房产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材料内容与房产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产租赁合同为准。
六、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企业法人。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有意者可预留电话安排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坐落现场实地看样,联系电话:0577-89613306,0577-88525505。本次竞拍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
九、成交价款结算: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3年2月13日下午5点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和《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须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首年租金及首年租金20%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与委托人办理租赁房产交接手续。委托人将租赁房产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交付买受人使用。(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及付清相关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已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作退还。同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人有权将标的再次拍卖,拍卖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费用负担情况:
1、淘宝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差额累加法向淘宝网络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标准为: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租赁类成交价为全年租金(租赁年限*年租金)。
2、缴费方式: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指定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买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
3、服务费发票: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一、标的移交:委托人在与买受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确认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将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交付给买受人使用。
十二、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企业需凭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宽带路18号)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在确认淘宝平台已将买受人的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产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十三、拍卖成交后,若委托人违约,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拍卖人无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委托人追溯责任,拍卖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委托人追溯责任。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交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与标的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中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买资料及竞买文本无异议。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577-89613306,0577-88525505。
温州市鹿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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