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府桥街76-82号(双号)中心菜市场1年租赁权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海曙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16日 |
| 项目基本信息 | |||
|---|---|---|---|
| 交易标的名称 | 海曙区府桥街76-82号(双号)中心菜市场1年租赁权 | ||
| 租赁底价 | 60万元 | 项目编号 | NB2023ZL100008 |
| 保证金 | 50000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挂牌时间 | 2023-01-16 至 2023-01-29 | 租期 | |
| 业主 | 宁波商贸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详细信息 | |||
| 标的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330203 | 类型 | 公房出租 |
| 特色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出租用途 | 租期开始时间 | ||
| 租期结束时间 | 租期 | ||
| 免租期 | 目前状态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1-16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1-29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交付宽限期届满出租方因清退原因仍无法交付租赁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并应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3、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首年租金的1%支付交易服务费。 5、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完成资格终审。 6、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1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7、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7个工作日内申购保证金原路退回。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9、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8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1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11、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12、报名起止时间:公告挂牌截止日的15点前。 13、标的展示时间:挂牌期日起的第4个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登记看样。
14、网络竞价时间:报名截止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1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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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案 | 1.租赁位置及面积:标的位于海曙区府桥街76-82号(双号)中心菜市场,租赁面积约为1316.55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出租方对本次标的按现状转让交割。若标的存在占用情况的,出租方不负责占用方的清退工作,由承租方负责清退占用方。该房屋及设备、设施、装修装潢状况、周边环境及经营盈利可能性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由承租方实地查看并验收。出租方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性质及用途等相关情况且承租方已明确认可。 2.租赁用途:①本标的只可用作供承租方进行菜市场经营活动。承租方变更经营范围或经营品种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违反经营或擅自变更房屋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②除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期间代表出租方或以出租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承租方不得将出租方授予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或将该房屋的全部/部分转租、转包、出借、抵押或设立其它负担、与其他经营者进行租赁房屋的交换,或就该房屋与第三方合作营业或委托第三方经营或由第三方进行承包经营;不得以任何方式令其他主体参与该房屋的经营和使用,如有上述行为,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物业水电等费用: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房屋的一切费用,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及时、足额向有关单位缴纳相关费用,因承租方拖欠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 4.承租责任:①承租方在该房屋或物业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具备合法经营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侵犯其他第三人的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及时、全面地完成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时要求的手续或工作。②承租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装修,在装修前,应提前15天向出租方及物业公司提交装修申请及装修方案等,获得出租方及物业公司同意,并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遵守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的各项消防规定。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或罚款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区域的收回:承租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迁出该租赁房屋,并按照出租方交付承租方时原状交还出租方,出租方明确表示不用恢复原状的除外。该租赁房屋内承租方遗留下的任何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均视为承租方放弃前述物品,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 具体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合同详见附件。 |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承租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市场经营服务,且在挂牌日之前须具有连续3年(含)以上菜市场实际运营管理经验。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竞价开始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申购保证金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元。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4701012300349916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 ||
| 资产信息 | |||
| 资产名称 | 海曙区府桥街76-82号(双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 详细地址 | 海曙区府桥街76-82号(双号) | 所属单位 | |
| 管理单位 | 权属证明 | 宁波商贸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 |
| 面积(㎡) | 1316.55 | 资产概述 | |
| 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机构网址 |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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