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期代建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建德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6日 |
梅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期代建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招标编号:A330182019010001600121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梅城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期代建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修改:
一、对潜在投标人问题的回复
问题一:关于检测费用有以下提疑:
①招标文件P28中“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安装、检测等所有费用。”
②P98中“投标报价包含与验收有关的所有检测费用(第三方检测除外)。”
以上两种描述中检测费用是否仅指:原材料检测、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基坑变形观测、消防检测费、外窗 4 性试验、人防设备检测及验收费、常规委托检测、保温及节能检测、电梯检测费、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档案归档费(含声像、电子扫描费用)。
答复: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检测费用。
问题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4幅面白色纸, 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4幅白色纸张”,但招标文件P133提供技术标副本封面样式,请明确。
答复:招标文件P133提供技术标副本封面样式取消,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4幅面白色纸, 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4幅白色纸张。
问题三:招标文件P61中“第五十一条 前期报批报建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相关费用含在建安工程费中。”的相关费用能明确范围及内容吗?
答复:前期报批报建所有相关费用。
问题四:本项目资格审查及评分标准所涉及原件是否均无需提交。
答复:是。
问题五:招标文件 P32 中的外包封要求“12.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招标人名称;(2) (工程名称) 项目投标文件;(3) 包内资料名 称:如 “技术标副本(暗标) ”、“技术标正本(明标) ”、“商务 标”、 “资信标”、“电子文件”;(4)招标项目编号;(5)投标单 位名称:(6)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前不得开封。”与招标文 件 P131 中提供的技术标副本外包封的格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以招标文件 P131中提供的技术标副本外包封的格式为准。
问题六:招标文件 P23 中资格审查资料包括“(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即可;”。现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电子证,针对此项评审条件,请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可以提供电子证?
答复:可以。
问题七:本项目上传资料无地勘报告、方案施工图及场地测绘报告等资料,请给予提供。
答复:中标后提供。
问题八:本项目是否需要做装配式, 如果需要装配率多少?
答复:本项目不需要做装配式。
问题九:招标文件 P9,供电部分: 专变工程无用户表,该部分供电以哪个为界面?
答复:供电部分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问题十:招标文件 P28,8.3 (5) 条描述代建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采购、 安装、检测等所有费用。”该笔费用实际费用可能已超过代建管理费控制价,建议调整另行按实结算。

答复:包含在建安工程费中。
问题十一:招标文件 P57,第二十八条“负责办理全过程涉及的相关报审报批等各类手续, 负责五通一平、工程建设等”,乙方义务与责任为建设管理,是否调整为“负责办理全过程涉及的相关报审报批等各类手续,负责五通一平、工程建设等管理工作”更为合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二:招标文件 P58,第三十五条(1)“甲方可视情况做罚款处罚,对乙方扣除合同价的 5%-10%作为罚金”及(2) 甲方可视情况做罚款处罚,对乙方扣除合同价 1%-5%”,此处合同价是否指代建管理费合同价。
答复:否,指建安合同价。
问题十三:招标文件 P60,第四十六条(4)“如果因非乙方原因 (委托人确认除外) 导致施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 10%以内的, 按超出部分的金额作为基数, 计算的代建费的 10%计扣”,非乙方责任扣除乙方费用是否不合理,本条是否应为“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结算价超过中标价 10%以内的,按超出部分的金额作为基数,计算的代建费的 10%计扣”。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四:招标文件 P69 中“ (2) 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 分段计算调价”中材料的调价未约定支付时间节点,需明确。
答复:与当期进度款同步支付。
问题十五:招标文件 P39 中,关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描述:“(10)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从业人员证书未印制二维码标识的,或印制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模糊等情况,以至于评标时无法扫描查询的;”。此条是否针对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无需二维码标识。
答复:本条评审内容为电子证书。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P1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20项“投标担保”内容修改为:
1.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交纳方式: 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 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工程类 。
帐户: 3301040160011683284-0007 。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
注:担保交纳方式将按招标核准登记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下拉框中勾选的方式直接获取显示(即:A:财政性资金(接受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 担保公司保函)); 转账形式缴存担保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担保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 http://bzj.jyi.com,投标单位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投标保证金与所投标项目关联,方可完成投标保证金递交。 项目在中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杭州银行建德支行将在3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需登录 建德市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版块下载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证明。(http://www.jiande.gov.cn/art/2020/11/3/art_1229358170_58 941800.html,按照工程建设项目退还保证金证明的流程,下载样 表,填写完整经招标人盖章确认后将该证明递交至杭州银行建德 支行指定窗口退还。 3.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均可缴纳。
本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此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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