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开发区应急管控闸建设工程(二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略)
2.1.2工程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日到 (略)年2 月(略) 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略)
2.1.6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略) 天(含)。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略) 年(略)月 (略)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略) 年 (略) 月 (略)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 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 (略)年 9月 (略)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略)
(9)其他要求:(略)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略))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
复函》 苏建函建管【(略)】 (略)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
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略))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①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③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 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④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8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注:(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MB(略)E
F(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