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2025年村级集体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月5日 |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南浔区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现就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2025年村级集体组织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S(采)2022-16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1、采购银行数量:1家
2、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
3、竞争性存放项目服务期限:3年
五、投标银行资格条件:
1、参与竞争性存放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湖州南浔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湖州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6日,上午08:30-下午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售价: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方面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3、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zgsjzzx@163.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点30分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4、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请将以下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含电子签章)后扫描件发邮箱: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在湖州南浔区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5、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6、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待投标时装订入“技术资信文件”正本中,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信息表(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格认定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认定。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1月17日14: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17日14:00时在南浔镇人民政府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南浔镇人瑞路388号南浔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派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代表应当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资料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供应商代表未携带以上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招标公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委派一名近期身体健康人员参与现场投标活动(即投标代表)。
(2)潜在投标供应商所有到场人员必须持有湖州市健康码(绿码)(可通过支付宝、浙里办、微信自主申领),并满足当地防疫要求,否则不得到现场。各投标代表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4)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注意做好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不得滞留。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572-3039219
质疑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72-3039219
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2-3065566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年丰路浔南新村三期三幢二单元三楼
3、采购争议监督管理机构: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572-3039219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人瑞路601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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