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GZ348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 GZ348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工程编号 | GLFFJSZ2022070014 | ||||||||||||
| 工程名称 | GZ348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汇创医械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 工程地点 | 头桥镇东至西贝路、南至亚达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沿江辅道 | ||||||||||||
| 工程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3万平方米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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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2/10/18 | ||||||||||||
| 集中报名地点 |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响应方”上传递交 | 集中报名日期 | 从到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0元 |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90060188000184641 |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2/11/30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4/10/30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18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10/24 23:59:59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GZ348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扬州GZ348地块商业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扬广行审备〔202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汇创医械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GZ348地块商业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东至西贝路,南至亚达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沿江辅道。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约3万平方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20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226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 2.2招标范围:GZ348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项目设计优化、工程监理、全过程项目管理、桩基检测、材料检测等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备工程相应的监理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及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5.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3如投标人为外地企业,应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并上传到资格预审文件资料中,且资格预审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5.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5.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7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1)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非住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非住宅)的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非住宅)设计或设计优化项目,且担任设计或设计优化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程设计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非住宅)的项目管理,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管理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注: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8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GZ348地块商业综合体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或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要求: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给水排水工程/机电一体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3人。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以及扬建管(2020)1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4万元,具体缴纳方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前附表。 7.1获取时间:2022年10 月18 日至2022年10 月24 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0 月31日14:30。 8.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10月31日14: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1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0.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2022 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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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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