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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相(湘)江路131号802房(变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招标采购正文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2022年第233期]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至2022年12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醒:因变卖周期系由拍卖平台自动计算,本公告变卖竞价周期的设置以拍卖平台发布的变卖竞价周期为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56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相(湘)江路131号802房[房产登记号:增商字693509号,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6632869号,建筑面积:63.32方米,专有建筑面积:63.32平方米,权利人:梁满全,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抵押状态:有抵押;使用期限:2008年7月4日至2078年7月3日;详细信息见附件产权查册表、询价报告;若房屋实测面积与查册面积不相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

起拍价:496892元,保证金:4969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以清场交付方式进行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及须知: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且需不受拍卖标的物登记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

5.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院目前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协助服务:

(一)咨询服务、看样服务:

由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方式为400-1571060,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手机会收到短信信息通知,如不在看样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来拍法服”网站预约,则视为看样预约无效;

2、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下午15时;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不能保证可进入室内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拨打上述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报名截至2022年10月20日下午17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本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因疫情期间,请带好口罩前往。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3、看样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相(湘)江路131号802房门口。

五、特别提示(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房屋实测面积与查册面积不相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1.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变卖标的物存在被人占用或有人居住使用情况,竞买人买受上述变卖标的后,不得擅自对居住人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居住人基本生活条件的行为,买受人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5、上述拍卖标的存在抵押登记记录。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以清场交付方式进行拍卖。因本院没有该标的房产钥匙,并多次到现场进行现调,均无人开门配合,故不清楚该标的房产使用情况及室内状况。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按现状拍卖。欠费情况不详,需自行查询。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

    六、变卖规则: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报名需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买受人缴纳全部变卖款项后,经法院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上述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八、变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本案案款到账账号:3110910035334098584)。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18执恢43号。

九、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于公开变卖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拍业务咨询电话:1392400727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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