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JS-16-a1(姜山未来社区核心1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资格预审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鄞州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30日 |
发布时间:2022-09-30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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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JS-16-a1(姜山未来社区核心18号)地块项目全过程代建开发资格预审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JS-16-a1(姜山未来社区核心18号)地块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6-330212-04-01-7242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开发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安投资:约3.2亿元。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用地面积约120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424.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0953.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470.64平方米。规划总户数479户;规划总停车位 406辆。该项目由一栋高层综合楼及两层地下室组成。 建筑首层至四层为商业、超市和配套用房等功能,局部五层为未来社区场景用房,其余五层及以上为住宅,基地东南侧紧邻用地红线为幼儿园。
2.1.3建设地点:姜山镇。
2.2招标范围:全过程代建开发及代销,包括本次招标内容:除工程监理外,前期手续办理、设计发包、设计实施及管理、三通一平、工程发包、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组织竣工验收、权证办理、移交及商品房营销管理(对项目的广告制作、样板房装修、售楼处装修及布置、策划、推广、销售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直至工程质量缺陷期结束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建设标准要求”。
2.3质量要求:前期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程序办理;项目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争创宁波市“甬江杯”优质工程称号,争创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
2.4安全要求:合格,并获得“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称号。
2.5工期要求:总服务期840日历天,全过程代建开发期限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审图,并取得合格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个月内开始预售(取得预售许可证),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个月内主体结构结顶。
2.6 标段划分:1个。
3.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申请人: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或由以下(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1)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施工能力。
3.3 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开发或代建的住宅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和已建项目)累计开发或代建合计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控股子公司(指申请人持股在50%及以上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以并入投标申请人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称;
3.5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7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及其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施工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具有浙江省住建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③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④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委派。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 资格预审方法4.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入围数量):7家;若资格预审入围的投标申请人﹥5家(不含5家),且排名最后的申请人的设计方案优化得分总分低于30分的(所有专家对此项打分合计,不考虑权重),则作末位淘汰,该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后续投标申请人不做递补。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在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投标申请人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附件。(备注:投标申请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下方的“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资格预审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5.4 如有补充的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 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上发布。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2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申请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574--89292635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唐虹波、陈佳、陈傲坤、胡娅
联系电话:0574-87977480、87977488
!doctype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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