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库区太平溪镇百岁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农经【(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太平溪镇小溪口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涉及百岁溪干流及其支流芭蕉溪,其中步游道(略)m、漫水坝2座、交通桥修复1座、打造1处节点及文化墙、埋石混凝土挡墙(略) m、消力坎2处、排水沟(略)m、整治山洪沟3条(略)m、谷坊1座,改造机耕道5条(略)m。
其他:本项目采取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 其他:
2.3.1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2.3.2 项目安全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上传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6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略)
3.7 技术负责人:(略)
3.8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检)员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和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 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水利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略) 人员社保:(略)
3.(略) 信誉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等内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采取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拟承担的专业和工作;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员注册办理指南》(网址:(略)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会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略)号夷陵国际4楼(略)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略)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9日
备注:(略)
详细内容或附件请点击链接查看
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