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海铁联运协同管理系统(七阶段)项目招标文件(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北仑区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9日 |
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拟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海铁联运协同管理系统(七阶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HJ-FW-2022-27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海铁联运协同管理系统(七阶段)项目 1项
四、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技术需求定义的工作,项目整体上线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确保系统试运行良好,试运行期后30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因招标人原因影响投标人按时交付验收的,上述时间可以顺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网站下载并填写“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报名单”,凭“报名单”原件,于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915室领取招标文件或将报名单及其附件扫描件发送至312606891@qq.com(原件邮寄至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915室)(原报名单位无须重新付费,但须重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2日15:00时(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帐户:
账户: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仑港支行
银行账号:33101984139050009052
查询电话:0574-27686671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1月4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寄达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010开评标室(联系人:周丹,电话:0574-27686471),逾期送达、寄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投标方选择邮寄的方式,因邮寄导致的投标文件包装破损、遗失、延期等所引起的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1月4日9:30时在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301号宁波港大厦1010开评标室开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574-27686471 传真:0574-27697168
技术联系人:张周龙 联系电话:13655746137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市外来甬返甬人员须提供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第1天和第3天各1次,省外来甬返甬人员须提供3天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否则将拒收标书、样品等。投标人如未遵守防疫要求前来投标,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4.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3条内容废止。
5.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浙江海港集团的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如因疫情变化,防疫措施规定有调整,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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