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渡船头提水泵站接220kV渔藤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渡船头提水泵站接220kV渔藤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E3300000007000360024001]招标文件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28日 |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0】173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渡船头取水枢纽、瓯江翻水站取水枢纽、渡船头至丰台输水建筑物(包括输水隧洞、埋管、顶管、调压井、控制阀、南村加压泵站、泽雅调流站等)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分水隧洞及分水口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年一遇;次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境内,计划于2025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财政出资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渡船头提水泵站接220kV 渔藤变电站 35kV 线路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渡船头提水泵站35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两条单杆单回长度18.5+18.5 公里的架空线路工程及电源侧和提水泵站侧的路径长度0.3+0.3公里的电缆工程。杆塔型号为自立式角钢塔,基础型号为灌注桩基础和掏挖式基础,导线型号为JL/G1A-240/30,地线型号为OPGW及JLB20A-50,电缆型号为YJV-26/35-1X500,电缆截面采用1×500mm2;在线监测(包括分布式故障定位系统、视频监控、在线监测配置方案)和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接入系统等;上述所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临时工程设计、施工、拆除、恢复等,且包括除塔基占地外的所有施工临时占地(含施工道路、材料运输、索道架设、架线侵扰等)的占用、补偿、清理、恢复等。
1.1招标范围:本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准的本标段可研批复设计所确定的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服务等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工程。具体细化(包括但不限于)为:
1)工程设计,包括渡船头提水泵站接渔藤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的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防雷、接地、消防等专项设计,在线监测设计、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接入系统设计,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主管单位组织的审查等;
2)报建及开工准备: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并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处理,负责本标段跨越公路、铁路、高压线等报批,负责包括除塔基占地外的所有施工临时占地(含施工道路、材料运输、索道架设、架线侵扰等)处理和相应的青苗补偿以及辅助施工措施,四通一平(水、电、通信、路)等,负责相关规费、税费缴纳等;
3)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监测设备、调度自动化及通信设备(包括线路两侧)等;
4)工程施工,包含工程报建报批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在线监测、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接入系统等)的施工、安装、测试、试验、电能质量评估(含检测)等;本工程施工同时包含:渔藤变电站侧和渡船头提水泵站侧的电缆沟土建工程、电缆桥架的安装及沟内电缆的防火封堵;渔藤变电站侧35kV电缆(含电缆头制作)应引接至35kV出线柜的接线铜排,渡船头提水泵站35kV电缆(含电缆头制作)应引接至35kV进线柜的接线铜排;
5)工程验收与移交:负责调试运维(试验检测、参数测试、得到入网许可及并网接入、正常供电、试运行维护)、负责特殊维护(巡逻、值守)、配合各阶段验收(不限于政府有关部门、质量监督、招标人、环评、水保、消防、防雷等各类评估、评价、论证、验收等有关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提供相应资料、竣工投产、资产移交、结算资料编制(含竣工图等)、工程档案整理等;
6)电能质量评估(含检测)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电能质量评估(含检测)费用中不含渡船头提水泵站内因电能质量评估(含检测)不合格导致设备整改的费用;
7)保护定值计算;
8)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9)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1.2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电力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和电力行业规范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1.3合同服务期
EPC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分别为:
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施工工期240日历天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须完成所有工作并投入运行。
本次招标概算造价约5634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以下(1)、(2)项资质:(1)设计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满足四级及以上。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1)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⑥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①、②之一的:
①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来证明。
或②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②业主证明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①、②之一的:
①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或②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注:1)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作要求;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3)上述业绩接受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的分包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分包合同(需附主合同),根据分包合同中投标人承接的工作内容认定为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业绩不认定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中分包的设计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总承包中分包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按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①、②、③之一的:
①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来证明。
或②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②业主证明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或③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验收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来证明。
6.拟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且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①、②之一的:
①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不低于35kV的送电线路工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验收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批复文件或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一致的,以验收文件为准。
或②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设计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业绩证明材料:①设计合同,②业主证明文件;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注:1)设计业绩认可工程总承包中设计类已完成的业绩;2)上述业绩接受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业绩,如为工程总承包的分包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分包合同(需附主合同),根据分包合同中投标人承接的工作内容认定为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中的分包业绩不认定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中分包的设计业绩按对应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3)验收文件指: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拟派施工负责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中国境内以下业绩①、②之一的:
①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可提供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补充;
或②自201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日期以验收文件载明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签约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须包含有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架空送电线路。对应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可提供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补充。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 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三个岗位不允许相互兼任。
7.本工程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8.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如无注明且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9.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kb.zmctc.com。
三、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50万元。
四、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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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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