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经济开发区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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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经济开发区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已由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以龙行审投[2022]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龙港新城XC-A01-a1地块,地块南侧为科技路,西侧为兴业路, 北侧为规划道路。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000.02㎡;总建筑面积:20595.22㎡(含地上 及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75.12㎡;地下建筑面积:3320.10㎡;训练塔(构筑物1147.50㎡,建筑占地面积:4587.49㎡);建筑密度22.94%,容积率0.86;绿地率:30%。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约17002.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34.6 万。计划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3本次监理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始,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完毕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包含地块内总平布置、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含室内二次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等,同时协调与外部市政设施的衔接,相关信息通讯等工程所涉及的各专业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的监理服务,直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完毕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全过程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监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选派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协同委托人参与本工程的前期筹备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匿名咨询。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jlg.gov.cn:86/TPFront/)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5日09:30,地点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7.3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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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77-599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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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7-68877002、1395875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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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