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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法院关于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开元路北、洋湖路南、金华路北锦璨家园E、F、G、H栋627(变卖)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金华-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盈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

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长沙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变卖)

长沙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12日10时至往后6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3),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开元路北、洋湖路南、金华路北锦璨家园E、F、G、H栋627(产权证号:湘(2016)长沙县不动产权第0000536号),建筑面积为35.13平方米,专有部分建筑面积28.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总层数33层,该标的位于第6层,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

特别提醒:(以下内容涉及变卖标的的相关风险提示,请向竞买人仔细阅读、权衡风险、谨慎参拍。如有不明之处,可致电湖南创驰不动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16674210518(戴先生)。

1、本次变卖所公示的照片与视频均为参考资料,请意向竞买人实地勘察,了解标的详情。

2、变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缴土地转让金、维修基金等费用,以不动产登记、税务机关登记的信息为准。

3、本次变卖不包括可移动且移动不损毁房屋价值的装修、装饰、家电、家具。

4、变卖标的限制情况:抵押、查封。

其它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评估价:257151.60元

变卖起拍价:178000元,保证金:20000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工作日咨询(9:30-16:30)。

2、咨询联系人:湖南创驰不动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16674210518(戴先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即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缴部分,应由出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可凭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买受人及竞买标的,账户如下:

户名:长沙县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账号:6232653672100694946

账户联行号:308551024184

注:请备注受买人姓名与及本案执行案号(2022)湘0121执2304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详情请参考网拍平台公布的说明。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6674210518(戴先生)湖南创驰不动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承办法官电话:0731-81888049

监督电话:0731-81888049

联系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六路与棠坡路交汇处东北角

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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