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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法院食堂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绍兴-绍兴县 发布日期: 2022年9月23日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编号:ZYXC2022041(F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新昌县人民法院食堂托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

1

新昌县人民法院食堂托管项目

64万元/两年(即32万元/年)

本次招标经营服务期为二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企业,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营业绩;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浙江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公告信息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2022-10月 13 日9:00:00时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2022-10 月 13 日 9:00:00时整前,将以U盘或DVD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昌县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2121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参与投标人员可以采用邮寄/快递形式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如采用邮寄请提前联系代理机构,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可以采用远距离解密,投标人是否到场不作硬性规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10 月 13 日 9:00:00时整在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新昌县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2120室)。

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2年10 月 13日9:3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10 月13 日9: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提供的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读取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招标公告发布:浙江政府采购网和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十、采购方、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方名称:新昌县人民法院

采购方地址:泰坦大道85号

操作执行人:杨女士0575-86085817

质疑答复人:张女士0575-8608589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楼

操作执行人:裘小姐0575-86270111

质疑答复人:蒋明灿180420307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法院(盖章)

代理机构: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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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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