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横山建筑用石料矿矿地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宁波-象山县 | 发布日期: | 2022年9月23日 |
项目概况
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横山建筑用石料矿矿地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免费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XCG-22008
项目名称: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横山建筑用石料矿矿地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涂茨镇涂茨村横山建筑用石料矿矿地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10月31日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免费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开标室二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4.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5.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响应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6.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投标人确有需要到现场的,相关单位到场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要求:(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并携带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地点。(2)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3)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4)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2)(3)(4)条内容废止。8.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波市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9.投标保证金: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11.本项目评审过程各工作人员及评委各成员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工具,各评委各成员座位间距保持安全距离,评审过程开窗通风。12.落实的政策: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分网”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涂茨镇人民政府
地 址:象山县涂茨镇金鸡路221弄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龚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680026
质疑联系人:电话反馈
质疑联系方式:18268682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河东路7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懿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02961
质疑联系人:周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029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附件信息:
125.6K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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